电视纪录片在当今欣欣向荣的电视节目大家园中独树一帜,它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蕴涵深厚,具有多种独特的表现形式。电视记录片中声音和画面是不可分割的,是在视觉和听觉的共同感知中展开的。音乐作为一种具有独立表现能力的艺术形式,在视听艺术中有着积极的、多方面的表现作用。
它用自己极具魅力的独特手段对画面进行补充、深化、烘托和渲染,是电视记录片中的重要创作手段之一。在电视纪录片的创作过程中,进行音乐素材的选配时,首先要明晰电视纪录片中音乐的功能和艺术特征,在此基础上,结合选配音乐必须注意的一些要点,才能为电视记录片选配出成功的音乐素材。
一、电视纪录片中音乐的功能音乐与纪录片影像从理论上讲是两种艺术。音乐是音响艺术,影像是摄影艺术,前者是听,后者是看,而电视艺术则把二者综合起来,形成视听艺术。从广义上讲,音乐是抽象的。它没有语汇,不具有具体的内容和解释,就像一些学者所讲的那样,音乐不具有“词典”的意思。而音乐的表现性和象征性却是异常丰富的,它对纪录片的事件、景色及人物的喜怒哀乐之情是无所不能表达,电视纪录片中的音乐具有塑造人物形象、渲染气氛、深化主题、结构连接和增强节奏感、抒发情感、真实再现、引导思考、提升艺术品位、引起注意、叙事等多种功能。
二、电视纪录片中音乐的艺术特征要为电视纪录片选配音乐素材,首先要了解电视纪录片音乐的艺术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纪录片音乐的旋律,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是表达内容的核心手段,电视纪录片音乐的旋律有它自身的规律和要求,包括旋律的生活化、自然化和典型化。一方面,生活化的旋律能同画面的形象从内在气质到外在的风貌上更趋一致;另一方面,由于直观的电视画面在视觉上给人以直接与现实生活接触的自然性与真实性。这样在不少场合下需要一种自然化的音乐,要求旋律做自然音响的模拟;此外,旋律的典型化是要求旋律充分发挥音乐的表现与概括的特征,使人物、环境等所表现的内涵更集中,更具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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